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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于2010年3月30日前递交申请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材料,为此我院今年院级精品课程评审时间定于2010年3月10日。希望申报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在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七份,现场教学光盘1个交教学与就业管理处。 一、 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教学计划中已实施的课程。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实施;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该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二、 注意事项 鼓励不同种类课程和入选门数较少专业的课程申报。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大学英语和“两课”部分课程除外)。医药类课程因专业主要课程设置的特殊要求,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6门(含6门)的同种课程,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希望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的负责人,必须对现有的高职高专的同类型课程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注意“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附件6)了解各类精品课程建设余额情况。 三、请各系组织教师申报,并填写“2010年精品课程申请表”(附件8)于3月9日前报教学处。 四、课程自查与维护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力度,对申报课程被评为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学院、省教育厅及教育部将分别对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将分别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 对尚未上缴自查及维护计划的课程(附件3、4),请2010年3月中旬前完成年度检查,如不按要求完成,将作自动放弃精品课程称号。 教学与就业管理处 2010年1月23日 附件:1、2010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指南(高职) 2、2009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参照) 3、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年度自检表 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精品课程建设维护计划 5、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 6、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 7、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8、2009-2010学年精品课程申请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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